| 市商务局加大力度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工作 |
|
| 2007-08-30 16:35 文章来源:昆明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近期,昆明市商务局与市公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加大了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与规范,在前期对达到“四统一”标准要求的昆明屹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1家社区回收网点进行综合验收评定,予以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又加强了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等工作,以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
一是加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点拟规划建设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正按照市局《关于做好编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点规划基础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摸底调研,明确回收网点规划的思路,为编制规划打下基础。
二是开展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我局今年7月份对再生资源经营者登记备案工作进行布置后,各县(市)区开展了相关工作。盘龙区立足基础工作,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向经营户发放通知,要求经营户积极进行备案,目前已对东郊废旧物资交易市场进行了备案。官渡区以区供销社所属回收企业为突破口,对其下属回收企业进行备案,目前已对123户经营者进行了备案。
三是拟定主城四个社区便民回收规划区域。根据《昆明市整废旧金属收购行业重点地区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昆明市商务局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在五华莲花地区、盘龙北站地区、官渡东站地区、西山永昌地区等四个地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的试点,对废旧物品收购摊点实行“四统一”(统一标志、统一规划、统一服装、统一管理)管理,正拟定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四片区网点规划建议,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市逐步推广。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各区商务(经贸)主管部门已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抓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并正在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五是做好联合审批基础工作。市工商、公安、商务等部门已确定建立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对拟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实行统一集中办理机制,即在再生资源市场整治阶段对申请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经营者进行集中讨论后,由工商部门审批,并且坚持规划和“四统一”标准相结合的原则,以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