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参加“中国第二届餐饮博览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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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11 16:27 文章来源:昆明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关于参加“中国第二届餐饮博览会”的通知
局属各企业、各县市区商务局、各相关行业协会:
商务部将于10月份在陕西省召开第二届中国餐饮博览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促进中国餐饮业提高发展水平,引导餐饮业现代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弘扬中华餐饮文化,推动我市餐饮走出去,我局拟组团参展,现将组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名称:第二届中国餐饮业博览会
二、时间:2006年10月18日—20日
三、地点:陕西省国际展览中心
四、展示项目:
(一)中华餐饮企业品牌展暨国际合作项目洽谈
1、展示内容:餐饮老字号企业展、中国驰名品牌餐饮企业展、中国优秀餐饮企业展。
2、展会形式:参展企业通过中华老字号创新菜、中国驰名品牌特色菜,以及企业知识产权、文字资料、图片图表、产品模型、多媒体等相结合的形式,宣传品牌餐饮企业形象。
3、参展对象: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及各地推荐的老字号企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驰名品牌餐饮企业,2005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全国重点餐饮企业,国家级酒家酒店,港澳台地区餐饮企业等。
4、展会活动:
(1)参展企业和国内外代表就餐饮投资与合作、产品研发、品牌引进等进行现场合作项目洽谈。
(2)组委会将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按标准表彰中国餐饮知名品牌。
5、展位规格及收费标准
(1)国际标准(3M×3M)展位:三面围板,每个展位提供楣头、40W日光灯两支、220V电源插座一支、洽谈桌一张、折椅两把。展位费RMB3500元/展位。
(2)室内光地展位:36㎡起,参展企业自行装修,展位费RMB350元/㎡
(二)中国国际餐饮特许经营展
1、展示内容:国际品牌快餐,国际休闲饮品,中国名火锅,中国特色餐饮,中国小吃名店。
2、展会形式:参展企业通过特色菜点、宴席、文字资料、图片图表、产品模型、多媒体等相结合的形式,宣传品牌餐饮企业形象。
3、参展对象:国内外知名品牌特色餐饮、中西快餐、休闲饮品、火锅烧烤、茶楼酒吧等特许经营企业。
4、展会活动:
(1)商务部通过特许展确定一批全国重点餐饮特许经营企业,并定期进行信息发布。
(2)主会场举办“餐饮品牌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邀请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国内外品牌餐饮特许企业负责人现场演讲。
(3)组委会将在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表彰“中国优秀特许餐饮品牌”、“中国餐饮业特许体系优秀管理奖”。
5、展位规格及收费标准
(1)国际标准(3M×3M)展位:三面围板,每个展位提供楣头、40W日光灯两支、220V电源插座一支、洽谈桌一张、折椅两把。展位费RMB3500元/展位。
(2)室内光地展位:36㎡起,参展企业自行装修,展位费RMB350元/㎡
五、参会费用:
1、人员费用:A、5000元/人(含交通费、在外住宿5天费用、考察期间全程餐费、活动交通费等),由派员单位自理。最终按实际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2、经费由商务局统一收支,多退少补。
六、参展办法
1、报名: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认真筛选与之相关的企业和项目,并按要求填写好“报名回执表”,于 8月15日前报送昆明市商务局。
2、联系方式
商务局贸发处联系电话:3123639 联系人:纳胜
二OO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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