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云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云南昆明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昆明市工商局加强节前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监管工作
2007-02-28 15:03  文章来源:昆明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春节前夕,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然放安全,昆明市各级工商部门认真开展节前烟花爆竹销售市场检查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然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二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查验烟花爆竹经营户证照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及“一证多摊”、“一证多点”行为;三是严厉查处销售“三无”产品行为,凡发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标志的烟花爆竹立即封存、查处和收缴;四是认真检查产品包装标识和有关进货票证、质量证明等手续,敦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台帐、所证所票等质量安全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在春节前(1月8日-2月15日)的专项执法检查中,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17人次,车辆125台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350个次,取缔无证经营15户,收缴各种不合格烟花8438根、爆竹161件/箱。通过加强节前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监管工作,为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然放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宜良县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2007-02-02 09:4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云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杨正伟 电话:0871-3210089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